招生信息
收生準則
有認可香港居留權之適齡兒童
.曾就讀學校之學業成績 2.操行及評語符合本校要求 3.面試及學業水平表現 4.課外活動和服務的表現 5.其他評語及學行表現
申請材料
1.學生出生證明文件副本 / 學生認可居留證件副本 2.最近就讀學校之成績表副本 3.相片一張(張貼於申請表格內) 4.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住址證明 5.課外活動及服務資料或其他相關文件(如有)
申請流程
填妥申請表時連同下列文件遞交: 1.學生出生證明文件副本 / 學生認可居留證件副本 2.最近就讀學校之成績表副本 3.相片一張(張貼於申請表格內) 4.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住址證明 5.課外活動及服務資料或其他相關文件(如有) 遞交表格時間 : 星期一至五 早上 9:00 至 下午 4:00 星期六 早上 9:00 至 中午 12:00 遞交方法 : 將填妥之申請表連同以上文件用信封盛載直接交回本校正門詢問處, 信封面請註明「申請入讀_____年級」及鄧美枝主任收
面試安排
校將於接獲申請表後七個工作天內,致電通知符合初步資格的學生 參加面試,或在有需要時進行筆試
入學考試科目及題型
校將於接獲申請表後七個工作天內,致電通知符合初步資格的學生 參加面試,或在有需要時進行筆試
入學考試時間
校將於接獲申請表後七個工作天內,致電通知符合初步資格的學生 參加面試,或在有需要時進行筆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