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材料
教育局分發給學生的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(藍咭及綠咭),遞交申請表時請注意下述程序:
(i) 申請表合共四聯,請根據選校意願,在各聯預留的空位內填上申請中學名稱。
(ii) 把印有「選校次序」的一聯撕下及保留,以作存照(學生毋須向學校申明選校意願);其餘三聯則 保持
完整,切勿撕開。
(iii) 把載有相同申請編號的「教育局存根」、「學校存根」及「家長存根」的三個相聯部分(切勿撕開),
連同其他所需文件交到本校#。
(iv) 出示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,供本校查閲。
(v) 最後,取回已蓋上中學校印、名稱及編號的「家長存根」,以作存照。
(b) 學生的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學期成績表副本;奬懲紀錄、課外活動及社區服務的奬狀或證明副
本;
(c) 學生身份證副本;
(d) 單程證副本(如屬內地新來港);
(e) 已貼上2.2元郵票並寫上申請人姓名及地址的回郵信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