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生信息
收生準則
教育局統一標準:優先考慮本學區學生、兄弟姐妹已就讀本校者,以及因家庭住址變更需轉學的學生。
學術表現:通過筆試(中文、英文、數學)和麪試評估學生能力。
其他因素:課外活動參與度、品德表現等
申請流程
下載表格:從學校官網下載《插班申請表》。
提交材料:將填妥的表格連同所需文件郵寄或親自遞交至學校。
評估:學校審核材料後,通知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入學考試。
結果通知:通過電話或郵件告知錄取結果,錄取者需在指定時間內完成註冊。
結果公佈
學校以電話或郵件通知結果。錄取者需在收到通知後 5 個工作日內確認學位。
入學考試科目及題型
考試內容 中文、英文及數學科筆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