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生信息
收生準則
教育局提供之成績次第名單 30%;
校內成績及操行 20%;
校內及校外活動參與獲獎紀錄 10%;
面試表現 40%。
申請材料
申請人須攜帶下列文件,以作即時核對: 1. 已填妥的入學申請表; 2. 申請人的香港出生證明或香港身份證(副本); 3. 上年度及本年度成績表(正本及副本)。
申請流程
1.填妥申請表格後,請連同申請者的個人證件照片一張、香港身份證或出世紙副本、最近兩年的成績表副本及其他獲獎證書副本(如參與課外活動及社區服務的獎狀或證明等),於辦公時間內到本校辦理申請手續。
2.本校將審閲申請者的校內成績及其他資料。 成績達標者,將獲邀到本校參與入學筆試。
3.本校將於筆試一星期前以電話通知申請者具體安排。 如於一星期內仍未接獲電話通知,則以落選論,本校將不作另函通知。